催化燃烧
废气中VOC浓度一般均在2000mg/m3以下时,且不稳定,燃烧时需要补充消耗大量能源,这不仅增加运行成本,也与节能降耗的环境治理目标相去甚远。采用“催化燃烧法”不仅会大大增加大气中CO2的排放量,特别是还有部分废气因子(如氯甲酸苯酯,1,3-粉尘等)燃烧后会产生剧毒的(国家大气排放标准中微量即**标,控制十分严格)等二次污染。因此,催化燃烧的方式对于某些有机废气治理也并不适用。实际上,采用催化燃烧方式也会使管道工程量变得很大。
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
各地应围绕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,根据O3、PM2.5来源解析,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VOCs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;
确定本地区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,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,提出有效管控方案,提高VOCs治理的准确性、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大力推进源头替代:通过使用水性、粉末、高固体分、无溶剂、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,水性、辐射固化、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,水基、热熔、无溶剂、辐射固化、改性、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,以及低VOCs含量、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,替代溶剂型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清洗剂等,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。
目前,废气处理方法有干式过滤、活性炭吸附、光催化除臭、催化燃烧、生物除臭法等。以下给大家讲一下
光催化除臭:运用高能UV紫外线光束及臭氧对恶臭气体进行协同分解氧化反应,使恶臭气体物质其降解化成低分子化合物、水和二氧化碳。
干式过滤:油漆漆雾粒子在、碰撞、吸收等作用下容纳在玻璃漆雾过滤棉材料中,且风化成粉末状,从而达到净化漆雾。
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:重点对含VOCs物料(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、含VOCs产品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)储存、转移和输送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、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,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、工艺改进、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,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